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屈培莲) 在“迎庆二号”专项行动期间,纳溪区公安分局永宁派出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4名。
近日,何某邀朋友到街面喝酒、吃烧烤,喝高兴后拿着酒杯向隔壁桌陶某敬酒,陶某以不认识为由拒绝了何某的酒,不料,两人因为一杯酒发生争吵。而双方的朋友陶某、熊某见两人发生争吵,纷纷为朋友出气加入“战争”。
随后,一群人相互拉扯、殴打,最后造成4人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纳溪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的何某、左某、陶某、熊某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民警提醒:酒后一定要记得慎言慎行,一不留神闹个事,就会面临坐牢,后悔也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