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研究生招生新规
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科学核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的试行意见》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省属高校的博士生导师每届招收博士一般不得超过2人,而硕士导师每届所带的硕士生一般不得超过4人。实行2年。请问:这一新规的出台是出于什么考虑,为何把人数限定在2人和4人。
对此,省教育厅学位办副主任陆卫江回答:一是随着我省研究生教育数量增多、类型多样化的发展,出现了个别导师招生规模过大、在多个不同学科担当导师、对研究生“三助”工作执行不力、平时对研究生疏于管理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了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二是在开展以“ 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通过深入的调研和座谈,了解到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促使我们不断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
三是为了贯彻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出台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有关部委关于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精神,增强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体责任,提升毕业研究生的就业能力和促进学科建设服务区域、社会发展的需求。
基于上述考虑,在参照省内部委属高校的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且在制定过程中也反复征求省属高校和部委属高校的意见,出台了这一《意见》。
研究生招生新规出台 会否增大考研竞争压力?
有学生提出,现在考研的学生这么多,特别是热门导师更“抢手”,新规出台后,会不会增大考研的竞争压力?对学生复习考研,有怎样的针对性建议?
省教育厅学位办副主任陆卫江表示: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研究生教育一种选拔性的教育,对个人的能力结构和知识结构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肯定会存在较大的竞争。在对热门导师招生的问题上,我们也给予了充分考虑,对于重点学科、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可以适当增加研究生招生数量,最多招4个博士、6个硕士。从国家发展研究生教育的趋势和社会需求的实际来看,国家正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我们建议广大考生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定位,除了关注学术型学位,还要关注专业学位,选择一个适合自己成长、成才的教育机会。也希望广大用人单位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给予充分关注。
新规出台后不会对硕博招生计划有影响
四川省研究生招生新规出台以后,我省高校每年的研究生和博士生招生计划会不会大幅度缩水?
省教育厅学位办副主任陆卫江答:这次《意见》是结合我省导师数量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对各校内部导师资源和导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的调整,不会对省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硕士、博士招生计划产生影响,更不会大幅度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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