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法院执行局:“将加大执行力度”
当天下午,记者赶到阆中市法院。阆中市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林说,去年9月,杨先生状告春刚汽贸的判决书生效后,执行局多次找赵春刚,要求他将合格证交给杨先生,但赵春刚未予配合。去年12月,执行局工作人员在春节前,再次和四川春刚汽贸公司的负责人赵春刚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将尽快处理此事。李林强调,执行局下一步将加大执行力度,他们将依法保障杨先生的合法权益,让杨先生尽早拿到合格证,尽快让车辆上路。
随后,记者来到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消保股负责人称,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组织调解,春刚汽贸负责人当时就表示,将在十五日内将车辆合格证交付杨先生,“今后,工商执法人员将继续努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前,杨先生的路虎依旧“趴窝”在家,无法上路。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汪仁洪 敬铭安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