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咖啡店却还用以前的餐具 被法院认定侵权

2016-03-25 05:02:00来源:成都商报编辑:何勇姚永忠

  接手上岛咖啡在内江的一家加盟店,重新注册将店名更换为星岛咖啡,但店内点餐簿、部分餐具和店铺户外电梯仍使用了上岛咖啡的标识或字样。虽然星岛咖啡辩称这是此前加盟店经营者留下的,因管理缺陷才出现在店内,但由于未取得使用许可,日前,星岛咖啡被法院认定侵权,并向上岛咖啡作出赔偿。

  星岛咖啡店位于内江城区太白路,是接手上岛咖啡一家加盟店、重新注册更名而来。星岛咖啡店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初接手包括店内的所有餐具,咖啡店也在2013年重新注册了商标,将店名更换为星岛咖啡。

  但在星岛咖啡开了一年多以后,四川上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找上门,称星岛咖啡仍在使用上岛咖啡的标志,侵犯了上岛咖啡的商标使用权。为此,去年5月,四川上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最终认定,星岛咖啡在未取得使用许可的情况下,店内点餐簿、部分餐具和店铺户外电梯使用上岛咖啡的标识或字样的行为构成对上岛咖啡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法院认为,星岛咖啡虽辩称相关物品上的标识是接手经营前,上岛咖啡加盟店遗留的,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实。即便属实,接手经营后,鉴于上岛咖啡商标在咖啡经营行业的知名度,星岛咖啡应当对相关物品予以妥善处理而未予处理,存在管理疏忽和主观放任的间接故意,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日前,法院判决星岛咖啡店立即停止使用“上岛+图形”商标及“上岛咖啡”字样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四川上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各项损失4万元。陈星吉 成都商报记者 姚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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