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严抓食品安全 不良食企将列入“黑名单”

2016-12-13 06:19:28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顾强记者:罗尹

  12月,《内江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省内,针对食品生产环节出台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办法尚属首创。

小伙房建设
解决近3000名村小师生吃饭难问题

  随着农村学校的布局调整、合校并点工作的开展,农村学生中午吃饭难的问题逐渐显现。内江市市中区食药监局联系区教育局,多次召开改善农村学校伙房专题调研会,研究布置全区农村学校小伙房及食堂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学校小伙房建设。
  通过开展春秋两季开校检查和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市中区食药监局对全区的农村学校小伙房建设进行针对性的改造指导和建议,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来,市中区食药监局通过改造简陋旧伙房、增添伙房设备、加快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重点打造了龚家学堂村小、全安镇大湾桥小学、朝阳镇中心小学等7家村小伙房,解决了7家村小近3000名村小师生吃饭难问题。

出台管理办法
不良食品生产企业将进入“黑名单”

  除了在村小,内江对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也出“重拳”,《内江市食品生产企业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对具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设立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示并实施重点监管的信用管理制度。
  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食品安全不良记录“黑名单”予以公示:一是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二是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决定或刑罚的;三是存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经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出或者责令限期整改后,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四是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五是存在其他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
  据悉,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定期组织集中公布不良记录“黑名单”,公布期限不少于6个月。同时,不良记录“黑名单”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通报相关部门,以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形成有力的外部约束机制。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罗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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