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扎紧廉政“紧箍咒”

2017-05-31 05:26:44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顾强记者:马梦飞

华西城市读本讯(贺莉吴应芬实习记者 马梦飞)“我一定虚心接受组织的批评、帮助,在以后的工作中改变工作态度,为老百姓服好务,不会再让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了。”隆昌县界市镇政府工作员邓某某望着对他谈话的镇纪委书记,微微有些脸红,急促而诚恳地说道。

前不久,该工作人员因为在群众办事过程中说话声音大、语气生硬,对办事群众需带的资料和程序没讲解到位,造成了群众来镇上跑了两趟路,给群众留下了服务态度不好的印象。该镇纪委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对该同志进行了约谈,约谈后,该同志主动做出检查,并改变了工作作风。

这是该县在全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隆昌县纪委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在宽严相济中推动纪律约束全面从严、政治生态向好向善。一方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预防为先,在早发现、早预警上着力,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另一方面突出挺纪在前,坚持惩治与保护相结合,准确适用“四种形态”,从严把握“四种形态”的转化,在监督执纪中不折不扣践行“四种形态”。

2017年1-5月,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7人次。其中,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批评教育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第一、二种形态共88人次,占“四种形态”的82.2%;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第三、四种形态共19人次,占“四种形态”的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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