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人获刑!四川攀枝花集中宣判5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9-12-31 06:53:25来源:红星新闻编辑:陈乐

  今天(12月30日),四川省攀枝花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新闻发布会举行。红星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天上午,攀枝花全市法院依法对5件41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

 

▲发布会

  其中,仁和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王杰、王润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李平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赌博案;米易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何俊杰、何明勇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非法拘禁、赌博、虚假诉讼2案;盐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刘超、曹怀军等10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非法拘禁案。

  依法分别判处王杰等4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4年至1年,对王杰、王润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罚金105万元至5000元,共计判处罚金418.9万元,判处没收违法所得110余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60.14余万元。

  据通报,2018年以来,攀枝花全市法院一审依法审结涉黑恶案件11件68人,其中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19人,审结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0件49人,依法判处5年以上刑罚10人,判处罚金36人424.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0余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60.14余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宣判现场

  案例>>>>

  被告人王杰从2010年开始涉足城市管理行业。先后以个人和公司名义从事街道管理和片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

  2016年开始,王杰挂靠他人公司,从原区城管局取得了市容秩序劝导业务并逐步扩大其业务区域。其纠集女友罗秀、其子王润,积极招揽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成所谓市容市貌管理巡查队,以进行市容市貌管理为名,滥用业务合同授予的市容秩序劝导权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权,在业务合同区内大肆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逐步形成被告人王杰、王润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罗秀、段汝文、刘万别、陈永红、王仕明为积极参加者,其他11名被告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6年至2018年5月期间,该组织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犯罪9起、故意伤害犯罪和强迫交易犯罪各1起,造成多人受伤及严重扰乱辖区社会经济秩序的严重后果。同时,被告人王杰的组织借助自身恶名和一系列违法行为所树立的非法威慑,长期向业务区域内的摊贩强拿硬要摊位费,如不交摊位费即以辱骂、恐吓及扣取物品等方式强行驱离。

  法庭另查明,王杰个人还实施了寻衅滋事犯罪3起、故意伤害犯罪和强迫交易犯罪各1起。王杰及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方式,共非法获利95.80万元。

  今天,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杰、王润等1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到1年2个月,对王杰、王润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并处罚金共计54.4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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