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四川这样干!

2020-07-25 15:03:2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覃贻花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佳 文/图)从即日起到明年6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7月24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对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据悉,包括生产销售企业、餐饮服务店、网络交易平台及广告在内等有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都将属于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查处和监管范围。

如何落实此项行动?省市场监管局局长万鹏龙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八个禁止”,抓住时间、地点、人物和事情等关键环节,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树立全流域治理理念,注重标本兼治和远近结合,打好禁渔的人民战争,争先创优完成好我省境内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协作配合,加强对外部门协作与对内工作协同,发挥好市场监管职能优势。加强督查督办指导力度,全力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落地见效,为保护长江母亲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出市场监管部门应有的贡献。

会上,成都、宜宾市市场监管局作了交流发言。据川报观察记者了解,成都将运用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畜禽水产品产业链测试共享服务平台,监测水产品经营市场主体数据、风险数据,对名称及经营范围中含有“湖鲜”“河鲜”“江鲜”“野生”等敏感字样的市场主体加大摸排,按照风险来源类别对水产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经营主体进行风险预警,实现快速、有效、精准监管。同时还将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餐饮经营单位以“野生”“江鲜”“河鲜”等为噱头进行商业宣传或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以及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予以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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