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受伤鉴定为八级伤残 时隔10年终于拿到经济赔偿

2021-07-07 06:35:15来源:红星新闻编辑:覃贻花

前几天,冯先生给成都双流法院送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执行快速有力,维护合法权益”。原来,冯先生通过法院,时隔10年终于拿到了经济赔偿。

事情回到2011年1月,包工头叶某某让当时还是工人的冯先生,前往起重公司厂房装货。当时因为发生意外,冯先生头部被厂房的砖头击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治疗过程中花费医疗费共计5万余元。

随后,冯先生将起重公司、叶某某等诉至双流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双流法院经审理后,于2011年10月判决叶某某赔偿冯先生5万余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叶某某未能按期履行。2012年6月,冯先生向双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2012年到2020年期间,由于被执行人叶某某下落不明,该案一直无法执行到位。直到2020年7月,叶某某因为被双流法院纳入限高、失信名单,生活工作受到影响,这才主动找到法院要求履行判决。

随后,叶某某与冯先生在法院主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叶某某自2020年8月25日起每月支付冯先生2000元,直至2022年3月25日为止。如未按期履行,则恢复对判决书的执行。

尽管如此,直到2021年2月,叶某某仍迟迟未按照和解协议内容履行,冯先生申请恢复对判决书的执行。

鉴于叶某某前期不仅未履行生效判决,后期签订的和解协议也未履行,情节较为恶劣。同时,案件承办法官到叶某某所在社区开展现场调查,发现叶某某于2020年在该社区分配了2万余元的拆迁款,但叶某某并未将该拆迁款用于履行和解协议。

2021年6月10日,承办法官告知叶某某,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如再不履行,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叶某某当日便履行了部分义务,并于第二日将余款履行完毕。

至此,冯先生权益得到了实现,该起长达10年的执行终于落幕。

夏倩茹 红星新闻记者 戴佳佳

编辑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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