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充装气瓶导致事故 成都这家企业被罚30万

2021-07-08 06:09:17来源:封面新闻编辑:覃贻花

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去年9月28日,重庆中诺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气瓶爆炸事故,当地市场监管局在调查中发现,发生爆炸的气瓶,来自成都的一家公司,而且充装的气体还存在猫腻。

近日,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对这家未经许可充装气瓶的公司作出处罚。这也是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

今年2月8日,在接到重庆市两江区市场监管局的一份案件移送书后,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立即介入调查。

2月20日,执法人员对成都宏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环氧乙烷充装许可的情况下,用公司自制的增压充装工具在公司外路边,将环氧乙烷从100L钢瓶充装进25L钢瓶。这些钢瓶随后发货至重庆中诺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发现,气瓶材质为37Mn,设计充装介质为六氟化硫,但实际使用过程中充装的却是环氧乙烷。这存在怎样的危害呢?

执法人员介绍,瓶内有铁锈,在储存气瓶的过程中,环氧乙烷在铁锈的催化作用下发生聚合反应并放热,使得瓶内温度与压力急剧上升最终发生爆炸。

在给重庆中诺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货后,该公司将剩余的环氧乙烷气体退回四川鸿鹏新材料有限公司,剩余19支气瓶,有13支销售给成都泰竽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另6支处理给过路收荒匠。

未经许可充装气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750元并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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