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吗?债主收回欠款利息 还要纳税?

2021-08-16 10:34:06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客户端编辑:覃贻花

成都的唐先生出借了一笔款项给朋友,一年多后,在法院的执行下,这款钱连本带利还到了唐先生手上。原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的他却没有想到,成都检察介入了,唐先生也因为没有缴纳利息税被税务机关催缴。

收回的利息还需要纳税?很多人跟唐先生一样,遇到这个问题一脸懵逼……

今天,小锦带你找到成都检察的检察官,让他们告诉你收回的利息为什么要申报纳税?生活中,哪些收入需要申报纳税?为什么检察官还会管纳税?

2019年4月,唐先生向朋友罗先生出借了一笔借款,共计13万元,约定半年之后还款。但到期以后,朋友罗先生却借口不还钱。

无奈之下,唐先生一纸诉状将罗先生告到了法院。有借条为证据,又有转账凭证,唐先生不出意料地赢了这场官司。在法院的执行下,罗先生也把这笔借款连本带息地还给了唐先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本金和利息,唐先生自然很开心。

事情到此,唐先生本以为已经告一段落。可是成都检察在例行固有资产公益保护专项检查时,却发现唐先生在拿到利息后,并没有就利息所得部分申报纳税。经过到税务局调查核实,查询了唐先生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发现,唐先生确实没有就这笔借款收到的利息申报纳税。

随后,检察院向税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税务局依法向唐先生追缴税款。税务局收到建议后,立即通知唐先生依法办理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事宜。唐先生收到通知后立即申报纳税,缴纳了借款利息的税款及滞纳金。

敲黑板:重点来了!

债主唐先生收回的利息为什么要申报纳税?

生活中,哪些收入需要申报纳税?

为什么检察官还会管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以上九项,就是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其中第六项利息所得,就是唐先生借款利息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内容,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国有资产流失或保护不当后,应当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这起案件中,唐先生应缴纳的利息税款是需要上交国家财政的,属于国有资产的范畴。应当缴税而未缴,或者其他恶意偷税、漏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人民检察院发现后,应当向相关监督管理机关(本案中的税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追回欠缴的税款。

换句话说,人民检察院负有保护国有资产的职责。案件中,检察官管纳税,就是人民检察院履行保护国有资产职责的一种具体体现。检察官提醒广大纳税义务人,依法纳税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义务,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小锦提醒:

城市的发展,从来离不开税收,日新月异、发展不息的成都,更是见证了我们每一位纳税人的付出。一个“税”字,承载了每一位纳税人的荣誉感、自豪感,城市建设乃至社会发展的参与感、责任感。当我们看着自己生活的这座城市发展得越来越好、建设得越来越漂亮、生活感到越来越幸福时,请记得:依法纳税!因为,“我是光荣的纳税人”!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成都检察 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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