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速公路条例实施 收费口堵车不管 高速经营者受罚

2015-12-01 09:07:52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林霜王浩野

  看看咋个罚:

  1、驾驶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辆上高速,要被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2、偷逃通行费,要按照车辆出站点距离联网内最远入站点的最短路径收取通行费。调换或伪造通行卡、故意损坏、屏蔽通行卡或者干扰收费设施等方式偷逃通行费的,不仅要补缴通行费,还可并处应缴通行费3倍的罚款。

  3、清障救援单位违法指定车辆维修场所的,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4、高速经营者在入口放行违法超限车辆驶入高速的,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没收放行车辆的全部通行费,每辆车处以2千元罚款。

  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 王浩野 部分内容综合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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