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交通拥堵等“城市病” 成都6大区域将构筑地下空间

2016-01-27 09:18:46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林霜

地下空间规划面临难点地下公共设施应预留用地

“做好地下空间规划,仍需‘摸着石头过河’。”在南充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成果评审会上,不少专家提出这样的观点。专家们普遍认为,地下空间规划有不少亟待解决和梳理的难题,而地下公共设施应优先预留用地。

这一困境,成都也同样面临。“伦敦地铁进出口连着商业综合体,而成都地铁仅有春熙路站、省体育馆站、孵化园站等少数站点能做到这一点。”省住建厅总规划师邱建说。

地铁口和商铺无缝衔接,既能提升商铺的地块价值,又能缓解乘客出站拥堵,为何成都没有推行?答案其实很简单。“沿线地下早已建好停车场、商铺,地铁想涉足都难。”成都市规划设计院相关负责人坦言,增开地铁口,涉及改变原有承重墙、未获利的商家抵触等难题。

“当初开发地下时,如果预留地铁站口空间,问题早就解决了。”该负责人说,事实上,较早实现地下空间开发的城市,新工程大都面临和已建设施“争地”的尴尬。“对刚涉足地下空间开发的城市而言,优先为轨道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预留用地,事半功倍。”南充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单位、上海市政设计研究总院规划分院副院长俞雪雷说。

实际上,随着地铁线路成网,成都对地下空间的利用成果也体现在地铁沿线。例如平常经过天府广场地铁站的市民都会发现,位于天府广场地下负一层的天府广场商业购物中心成功集聚了不少人气,各类餐饮特色小店布局在此。

地下空间权属需明确目前法律法规无明文规定

城镇地下空间涉及到多种需求,难免出现不同项目之间“打架”的情况。我省的导则对此明确,城镇地下交通、商业、管线等单项专业规划应当符合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不能出现某项专业规划凌驾于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之上的情况。

但是,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地下空间权属需明确。

“投资者在地下一层建了商铺,城市新建地铁要从其下经过,需要得到投资者同意吗?”西南交大建勘设计院总工程师郑连勇的假设,引起专家对地下空间权属的热议。

地下空间权属,包括建筑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前者“谁投资,谁所有”,后者则面临尴尬。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地上居住、商业用地分别有70年、40年土地使用权,地下却没有明文规定。“同一块建设项目用地,要是建设者往地下无限延伸,怎么办?”郑连勇说。

郑连勇建议,各城市在制定地下空间控制性详规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此予以明确,“如10米以内地下空间归开发商,以下则用于公共交通。”南充市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徐晓阳认为,在地下土地拍卖合同中,需加入配合基础设施需要等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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