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每年要签注 持证可提取公积金

2016-03-22 08:49:02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林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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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提供居住证明年起严格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松绑”政策,只限于2016年。从2017年起,随迁子女入学,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需出示成都市居住证。

成都市教育局表示,2017年起,成都将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规定,各区(市)县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督促辖区内来蓉人员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积极稳妥做好来蓉人员及市内人户分离人员随迁子女在成都接受义务教育的服务工作。

特别提醒

居住证每年要签注 逾期使用功能中止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四川省居住证》实行每年签注制度。

《通知》要求,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天宇李媛莉赖芳杰

提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应带哪些材料?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应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及子女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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