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法官检察官 如何把关?揭秘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2016-05-06 09:12:23来源:四川日报编辑:林霜记者:庞莹

遴选委员会如何履职?

强调客观公正 遴选期不私自与拟选对象接触

除审议修订《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和监督、指导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以外,遴选委员会的职责还包括审议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根据法官、检察官缺额情况审议核准每年度法官、检察官遴选名额、差额比例及工作方案,对遴选法官、检察官进行专业把关,审查确认拟入额法官、检察官人选等。

其中,涉及审查确认法官、检察官专业资格的决议,由遴选委员会工作机构起草决议文件,提交遴选委员会主任或主任授权副主任审批后,交由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分别下发通知,由各级法院、检察院和相应地方党委(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依照法定程序任免。省委和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管理的法官、检察官的任命,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是从专业角度把好法官、检察官入口的重要平台和组织形式,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对于推动我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法官检察官第一届遴选委员会主任张建魁说。

我省特别规定,遴选委员会委员应根据客观、公正、勤勉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并遵守下列纪律:不得利用遴选委员会委员身份谋取不当利益;遴选期间不得私自与拟选对象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接触;保守遴选秘密,不得泄露遴选对象个人信息、会议审议情况等,不得擅自以个人名义对外发表有关遴选事项的意见或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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