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嚣张”男子加油站内吸烟且不听劝阻 被依法拘留

2016-09-21 15:09:40来源:四川在线遂宁频道编辑:彭焘张静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王利刚 记者 张静)在加油站内吸烟,面对监督拒不整改。近日,遂宁消防支队河东大队依法对这名“嚣张”的男子予以行政拘留1天的决定。

  9月18日,遂宁消防支队河东大队接到举报称,一名男子在僧家沟加油站A站内吸烟,工作人员上前劝阻,该男子不予理睬,视法律和公众安全于不顾。考虑到在加油站这类易燃易爆场所吸烟可能造成重大火灾事故,工作人员强行制止了该男子的抽烟行为,并拨打消防监督举报电话。

  遂宁消防支队河东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该男子行政拘留1天。

  无独有偶,这已经是今年该站发生的第二起站内吸烟事件。遂宁消防支队河东大队消防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汽油是易燃物品,且易挥发,当空气中的汽油分子达到一定浓度后,遇到一点火星就有燃烧或燃爆的可能。因此,为保障加油站安全,加油站内必须避免一切火源出现,禁止吸烟,禁止明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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