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创新河长制 “河长+警长”共护一江清流

2017-04-06 07:06:06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记者:袁敏

本报讯(记者 袁敏)遇到电鱼、毒鱼、炸鱼等突出问题,河长如何有效治理?面对非法采砂破坏航道,河长又该咋办?遂宁将采用“河长+警长”模式,联手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这是记者从3月30日召开的遂宁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

探路河长制,遂宁在市、县两级创新设立河道总警长,分别由辖区公安局局长担纲。乡镇一级同步设立警长,由辖区派出所所长担任,从而整体实现从市到乡的河道警长全覆盖配备。各级河道警长与同级河长进行工作联结,例如,由市公安局长担任的总警长,主要为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涪江、琼江、梓江等遂宁境内6条重要河流,以及渠河、明月河等市城区“五河”,提供治理执法保障。

据介绍,河道警长主要协助河长,对涉河、涉水等环境犯罪进行打击,同时为截污治污、水域管理、清障拆违等河道治理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在设立多层级河道警长的同时,遂宁还发动更多力量参与推进河长制工作。在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6+5”重点河流,同步配备一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成为河道监督员,并明确一个联系部门对接挂钩。

各县(区)同步配备河道监督员。而在村(社区)辖区河段均落实了巡查和保洁员,以解决河湖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目前,由遂宁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城区“五河”系统治理工程全面启动。其中,米家河、明月河等4条涪江支流,综合治理总投资将达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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