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家庭农场每年新增200个以上

2016-12-01 06:37:43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顾强记者:邓丹

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近日,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扶持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基本条件承包、流转土地经营期限须5年以上

《意见》对家庭农场应当具备基本条件提出要求:从组织形式上来说,必须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劳动力也是以家庭成员为主,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80%。

从经营管理来看,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一定机械设施装备,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经营效益。制度建设上要建立相应的生产技术规程、管理制度,有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和农事作业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此外,生产经营者需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或农业职业教育,原则上应具备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农民技术职称。

在家庭农场的生产规模上,经营规模需达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标准,承包、流转的土地经营期限须在5年以上。如粮油类、经济作物类:粮油种植30亩以上,设施栽培水果20亩以上,露地栽培水果30亩以上,设施蔬菜10亩以上,露地蔬菜20亩以上,食用菌10万袋以上,中药材20亩以上,茶叶20亩以上,蚕桑(或果桑)20亩以上。

此外,牲畜类,水产类,林业类,农机服务类,植保类,休闲农业、特色产业类等都分别有标准的生产规模要求。

给予扶持创建农产品“三品一标”将配套奖励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在《自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可以看到,“十三五”期,自贡将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到“家庭农场每年新增200个以上,到2020年,家庭农场达到2000户”。

为了大力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意见》提出将对符合要求的家庭农场,给予扶持。如各区县要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家庭农场的典范引领效用,促进家庭农场雁阵发展。《意见》要求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以奖代补,并提供项目支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级示范性家庭农场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参与农业、林业、水利项目建设。同时,配套奖励。对家庭农场创建农产品“三品一标”的,按市级相关奖励政策给予奖励;凡创建国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并获得国家、省级项目支持的,市、区县财政各给予1万元配套项目经费。

对于金融支持,也将进一步强化。如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拓宽抵押物范围,推进家庭农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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