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高新区出台全市首个创新"容错纠错机制"

2017-02-15 05:20:05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顾强记者:曹实秋

近日,自贡高新区党工委下发《高新区鼓励创新容错纠错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为自贡首个“容错纠错机制”,明确了“先行先试与有规不依、探索性实验与明知故犯、无意之过与故意之错”的七个界线,并明确了9种情形可容错免责或从轻处理的容错办法。

自贡高新区相关责任人表示,通过办法的实施,要求自贡高新区干部继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激情。

旗帜鲜明

要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改革是一场充满风险的探索,既需要勇于面对和担当的勇气,也需要包容和理解。特别是作为自贡经济发展排头兵的自贡高新区,更应该鼓励改革创新者打破一些条条框框,促进我们高新区走出一条创新之路。”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说。

《办法》指出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科学区分容错纠错,实事求是予以甄别,分清“先行先试与有规不依、探索性试验与明知故犯、无意之过与故意之错”,严格区分七个界线,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不让干事创业者受委屈、想不开、背包袱,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动自贡高新区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贡献智慧和力量。

宽严相济

9种情形可容错免责或从轻处理

《办法》提出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推动改革发展、干事创业、履职担当过程中,允许试错。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推动改革发展、干事创业、履职担当过程中,允许试错。在具体的改革创新中,《意见》明确了9种情形将给予容错。如果单位或个人在受到问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的,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实施问责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单位或个人没有主动申请,但实施问责的机关发现符合容错条件的,也应启动容错程序。

在发现错误后,还将启动纠错改正机制。针对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和具体工作中出现的一般性工作失误和决策偏差,采取警示谈话方式给予适当提醒。通过发放监察建议书、“白色提示卡、黄色函询卡、橙色预警卡”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推动问题整改。对已经造成的错误事实,采取发放红色纠错卡的方式责令纠错,说明纠错事由,提出纠错要求,限期提交书面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除了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外,自贡高新区党工委还下发《高新区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明确向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亮剑”。既要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也要为干部戴上紧箍咒,在全区上下形成认真履职、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曹实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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