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出台十条措施 集中整治衙门习气检查过多

2019-01-14 14:53:34来源:封面新闻编辑:彭焘田雪皎 王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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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新闻记者 田雪皎 王祥龙

  资阳市某村办公室门口,悬挂各类机构牌子20余个,均因上级单位要求成立工作机构且要挂牌,该村办公室不堪重负。这是资阳市纪委监委前期调研中,基层反馈40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之一。

  1月11日起,这一类问题将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资阳市委办公室印发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条措施》(下文简称“十条措施”),集中整治衙门习气、痕迹主义、检查考核过多等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包括任何部门不得就单项工作印制个人专门工作记录本、不得一味通过QQ、微信等载体晒工作痕迹等细化措施。这是四川首个市州层面出台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措施。

  深入调研

  暴露40个问题 不正式发文改发“白头文”

  2018年10月,资阳市纪委监委调研下沉到基层,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行摸排。调研共收集到问题表现120余条,经过梳理归类,整理出40个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0个问题台账中,对待群众简单粗暴的现象仍存在,如群众反映,资阳市工商局服务窗口为某企业办理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备案时,企业经办人往返7次,历时1个月;资阳市住建局窗口30个审批服务项目,只有8个实现“最多跑1次”。

  为应对“严禁滥发文件”,相关部门搞变通,正式发文减少,“白头文”却大幅增加。甚至有部门上午印发文件,下午就要上报结果。

  形式主义在多个方面存在。如调研中发现,资阳某镇党风廉政责任书近两年都照抄照搬上级内容;某乡个别班子成员2016年、2017年述职报告内容基本相同。有干部开展监督检查觉得“找不出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找得出问题才能体现自己水平”,大问题不敢“一针见血”指出,只是扭住细枝末节不放,小题大做,本末倒置。治安巡逻、治安排查中,有人半路早退,拍照留证就撤退,找人代签不出勤。

  调研还发现,多个机关和部门领导干部间缺乏沟通交流,众多领导间态度意见不一,甚至截然相反,让下级无所适从。

  2018年11月,在认真贯彻中央、省上要求,深入研究基层意见后,资阳市纪委监委与市委组织部聚焦重点、共同研究,形成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提交资阳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措施出台

  大会发言不敬礼 电话能解决的不发文

  1月14日,资阳市级部门均收到“十条措施”发文。“十条措施”对10个方面的问题,对应提出10条具体措施。对每个问题的整治,按照便于操作的原则,既提出正面要求,也明确禁止性规定。据此,2019年1月开始,6个月时间内,资阳市集中开展集中整治。

  此前,资阳某区县开会凡事都要“主要负责人”参加,“一把手”一天参加4-5个会,同一部门开同一会议的多达5-6人。“十条措施”提出严控会议规模和规格,参会单位或人员应与会议内容紧密相关,不得随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以单位名义参会的不得要求多名单位领导参加。大会交流发言要注重代表性,言简意赅,直奔主题,发言不敬礼、不用敬称,党内均称“同志”。

  “十条措施”着力整治滥发文件问题,从严控制发文权限、发文范围、发文字数,减少重复发文。中央、省发至县(区)一级的文件,市上原则不再发文;市发至乡镇(街道)一级的文件,县(区)原则上不再发文。制发文件文风要实,宜短则短、宜精则精,不能简单套用上级文件,不能空洞无物,不得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电话通知能解决的事项原则上不发文。严格控制“白头文”,遏制变相增加发文数量。

  2017年一项工作检查中,有关领导和部门分8个不同批次赴同一地方开展调研,出现一个县当天许多部门都在迎接检查、配合调研。对此,“十条措施”提出着力整治调查研究务虚不务实问题,要求领导干部调研,要多开展随机走访,不能只走“经典线路”,不能多头多层级重复指导,不能政出多门,让基层无所从,翻来覆去做无用功。

  “十条措施”还要求不得就同一内容对同一区域(单位)、同一对象重复宣讲;也不能矫枉过正、简单粗暴处理问题,更不能有问题就“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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