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十年 带来哪些改变?

2016-11-22 08:46:33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邓强吴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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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县域扩大到省域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

今年4月,巴中市与成都高新区达成协议,成都高新区以29.5万元/亩的价格使用巴中4500亩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总金额达13亿元。这也是全国首例,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

其实,早在试点一开始,就限定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只能在县域范围内使用,但在2008年,为支持“5·12”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经积极争取,国家出台特殊政策,允许我省部分重灾县,可将灾后恢复重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市域范围内流转使用,以筹集重建资金。“从县域到市域,看起来只差一个字,带来的影响却是巨大的。”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相关负责人回忆,以成都为例,通过在市域范围内设置灾后重建挂钩试点项目区,县(市、区)级政府间有偿使用建设用地指标,为灾区恢复重建筹集了大量急需的资金。2013年“4·20”芦山强烈地震之后,国家给予特殊政策支持所有受灾区县,都可以“在市域范围内安排使用”节余增减挂钩指标。

更大的探索出现在2014年9月。国土资源部为支持巴中脱贫攻坚,专门为其量身打造“可在省内跨县、市开展增减挂钩”等6条支持政策。同年10月,国土资源部首次提出加大对扶贫开发和生态搬迁的支持力度,我省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和其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共计45个县(区),在优先保障本县域范围内农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用地的前提下,可将部分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挂钩使用。

至此,巴中与成都高新区成为了首个“吃螃蟹的”。“从县域到市域,进而扩大到省域,是一项重大创新和突破。”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坦言,这为全省城镇化、工业化提供土地要素保障,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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