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解读毕业生就业政策  大学生开网店享创业补贴

2015-09-21 11:13:3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了记者:李庆

解读三:创业培训享哪些政策?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毕业年度或毕业后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取得证书及就业情况,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具体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后,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办理了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对申报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解读四:毕业2年免收多项费用

对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给予场租等优惠和创业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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