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五:开“网店”享创业补贴
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创业的大学生如何申请创业补贴?创业项目的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向平台所属高校申请,需提供本人或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填写《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创业实体个人或领办人向平台所属高校申请,需提供本人或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填写《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解读六:办理税收优惠程序哪些?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办理税收优惠有哪些程序?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表,由所在高校进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对高校毕业生身份、学籍学历、是否是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信息进行核实后,向高校毕业生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在数据库中将其标注为“已领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身份证、毕业证,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解读七:创业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省内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
(2)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实体(含“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应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认定并正常持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