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省人大常委会今日专题询问养老服务业推进工作

2015-12-02 09:09:4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史册记者:杨琴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杨琴 实习生 徐语杨 10时57报道)柏凡委员就老年人法律服务提问。

   省司法厅副厅长史红平:我省老年人群体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根据对我省法律服务机构有关工作的摸底情况来看,当前,我省老年人群体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在家庭层面主要涉及婚姻、继承、赡养、家庭暴力等方面;在社会层面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医患纠纷、消费维权、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财产诈骗等方面;在法律知识掌握和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方面:一是法律知识欠缺,获取法律知识渠道相对狭窄。部分老年人获取相关法律知识的渠道往往仅限于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获取法律服务信息不太熟练,对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法律救济途径和程序缺乏针对性的了解。 二是老年人群体年岁高,部分存在高龄、行动不变、独居、失能半失能、失智及经济困难等情况,寻找具体的法律服务机构、寻求法律帮助、参与纠纷处理均存在一定的困难。

   如何为老年人群体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史红平表示:当前,我省人口老龄化进程日益加快,空巢化趋势日益明显,老年人利益多元化、诉求多样化的问题更加凸显,引导律师、公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是适应我省老龄事业发展新形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一)主动送法上门。把对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我省“七五”普法规划,纳入“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及老年人群体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和知识的宣传,加强对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特殊政策的宣传。充分发挥社区、司法所、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组织辖区内老年人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讨论。加强“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普及,向老年人发放“法律援助服务联系卡”,方便老年人及时获得法律咨询和帮助。

   (二)建立“绿色通道”。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设立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 配备适老用品,由专人引导和协助,为老年人接受法律服务提供便利。

   (三)做好法律援助。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一小时服务圈。进一步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门槛,把民生领域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申请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妥申请、受理、律师指派等手续。对8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一律免费。倡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经济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减免法律服务收费。

   (四)开展上门服务。全省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机构对老年人,特别是70岁以上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推动在社区和养老机构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为老年人寻求法律咨询和服务提供方便。对接我省养老信息化平台,在网上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活动,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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