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农工委常务副主任杨秀彬深度解读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7-06-28 07:13:14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邓强

培育五大动力:坚持农村改革主攻方向不动摇,激活人、地、钱、市场、主体

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力,必须坚持深化农村改革主攻方向不动摇,进一步完善体制创新机制,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强大活力,发展现代农业。

一是培育“三类人”。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科技人员、返乡农民工是三支重要力量,必将为农村发展注入新动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初中高、省市县三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围绕构建农户经济安全网和农业生产经营、农户收入生活、农民社会福利有保障“一网三保”体系,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完善培训、认证、准入、扶持、社保、退养等制度。培育农业科技人员。继续深化实施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制度规定。支持农技推广人员与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合作,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以科技入股等形式参与农业开发与经营。培育返乡农民工。加大涉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完善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有序扩大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资金支持规模,继续组织开展“回家工程”投资促进活动。

二是盘活“三块地”。把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三块地”用好、盘活,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盘活承包地。要在放活经营权上做文章,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支持农民在自愿基础上在村组内互换并地连片耕种,推广股份合作、经营权流转、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发展稳定农户承包权、经营权股份化的家庭联产承包股权制。盘活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权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允许地方依法依规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补偿。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对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加工的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纳入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范围,不办理转用审批手续。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允许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重点用于农村新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用地指标,优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生产经营等。

三是用好“三种钱”。用好财政的钱。做好“调整”和“撬动”两篇大文章,重点用于农产品提质增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生态修复治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总结推广财政资金“五补五改”模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农村。管好用好县级教育和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用好金融的钱。强化各级金融机构支农责任和义务,完善农村金融抵押担保机制,加快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畅通农村金融服务“主动脉”,丰富完善金融服务“毛细血管”。用好社会的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等模式,鼓励和规范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拓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农村水利、农垦等项目建设运营。

四是激活市场。激活对内、对外两个市场。对内实行“价补分离”,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农产品价格的机制。对外实行开放合作,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继续办好农博会、川台农业合作论坛、蔬博会等展会和交流合作活动,提升“川字号”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占有率。有序实施走出去战略,制定境外农业投资支持政策。

五是激活主体。激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排头兵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做大做强。加强农民合作组织规范化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推进省级示范社建设。健全家庭农(林)场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家庭农(林)场名录,完善工商注册登记办法。推广“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发展模式,构建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激活供销社这个特殊主体。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大力实施基层示范社建设工程,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探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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