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工业发展新格局
(七)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产业版图。成都聚焦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重点打造世界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环成都经济圈与成都形成产业协同配套,重点打造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培育国内领先的清洁发电设备、轨道交通装备、核技术应用、医药健康、新能源、先进材料等产业集群。川南经济区重点打造世界级白酒产业集群,培育国内领先的食品饮料、节能环保装备、智能终端、信息安全、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精细化工、新材料、通用航空和航空发动机研发制造等产业集群。川东北经济区重点培育国内领先的绿色化工、机械汽配、绿色食品、丝纺服装、建材家居等产业集群。攀西经济区重点打造世界级钒钛、稀土等产业集群。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大小凉山地区重点发展清洁能源、民族工艺、生态经济等,充分发挥生态屏障功能。
(八)优化市(州)产业布局。制定区域产业布局指南。加强规划引领、生态把关、差异化支持,综合考虑各市(州)产业基础、资源禀赋、交通区位、物流条件、科技创新、人力资源、环境容量等基础资源和比较优势,引导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准确定位产业发展重点和方向。加强省、市联动,完善协调发展机制,推动市(州)产业协同发展。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对我省的产业发展定位,严格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管控,加强临江产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改造。落实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
(九)推动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引导园区合理布局,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散弱荒”园区整合,促进园区升级发展。完善各类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组织开展智慧园区建设试点,培育一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推动产业园区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出台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意见,布局建设200个农产品加工园区。推动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长效激励机制,积极探索灵活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探索公司化、市场化办园模式,鼓励推行公司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建设、运营或托管园区。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高水平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技术)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在现有园区中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财政专项支持。组织开展全省产业园区综合评估。
四、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十)引导大企业大集团做优做强。实施“百亿强企”“千亿跨越”大企业大集团提升行动,对标世界500强,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壮大主业、并购重组、资本运作等方式,提升产业链垂直整合能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支持企业跨国经营,整合境内外高端资源,协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到2022年,力争培育百亿龙头企业60户,其中500亿元至1000亿元企业15户、1000亿元以上企业3户,培育世界500强企业1户、中国企业500强10户。
(十一)加快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实施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工程,扶壮培优一批专业水平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推进“互联网+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小微企业入驻国家级、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鼓励创办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开展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行动,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制度,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催生一批“独角兽”企业、行业“小巨人”。
(十二)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强化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和激励,制定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完善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破除歧视性限制和隐性障碍,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待遇公平。鼓励扩大民间投资,省内本土民营企业新增投资同等享受招商引资政策。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优势民营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做大做强一批行业领军企业。
(十三)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现代治理体系。引导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董事会职权,健全议事规则、工作规则、监督规则,形成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持续加强企业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创新管理提质增效行动。鼓励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和标准化管理流程。引导企业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支持企业强化目标管理制度建设,创新绩效考核和收益分配机制。
五、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
(十四)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出台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指导意见,加快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实施重点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行动,建立完善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机制,力争2022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十五)推进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产业公共创新载体建设计划,围绕产业创新发展共性需求,加快建设工业云制造、工业信息安全等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联盟、产业创新中心等新型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创新网络节点建设,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主或联合建立研发设计机构,到2022年新增国家级企业研发设计机构20家,省级企业研发设计机构突破1400家,加大对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和工业设计中心的支持力度。
(十六)加强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打造新优势,加快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聚焦五大万亿级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支持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加快实现重大突破。每年组织实施一批产业技术研发与开发项目,突破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的技术瓶颈。实施引领产业发展的技术攻关计划,在信息技术、重大装备、新材料、大飞机、航空发动机与重型燃机、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轨道交通、动力及储能电池等领域,前瞻布局技术研发,创新技术攻关组织机制,着力破解一批瓶颈技术,发展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推动未来产业加快布局。
(十七)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成德绵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具有四川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推动重大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力争科技成果转化走在全国前列。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推动重大奖励成果、重大专项成果、中央在川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在川转化应用,优选实施1000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支持开展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和产业化示范。建设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加快分中心和工作站建设。加快国家重大新药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基地建设,争取每年有10至15项重大新药创新成果在川落地转化。完善技术交易市场,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交易,促进交易方式多样化和价格市场化,力争每年培育10个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大力培育创新产品,每年遴选支持100个重大创新产品。
(十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军民融合工程,制定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施意见。推动军民融合重大科技攻关,聚焦人工智能、无人装备、卫星导航、新能源、生物、网络空间等领域,布局实施一批科技军民融合重点专项。推动国家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加快落地,到2022年创建50个军民共建共享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军民融合技术交易中心建设。开展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军民融合企业认定。聚焦核能装备与核技术应用、航空整机、航空发动机、航天及卫星应用、军工电子装备、信息安全、集成电路、高端材料、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无人机等优势领域,打造军民融合10大产业集群,创建10个以上主导产业突出、特色优势明显的军民融合示范园区,打造3至5个军民融合特色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