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魏冯
最近,合江县白鹿镇古建筑群内幸福街的一些居民不太“幸福”——他们拆掉了自己住了大半辈子的古民居。“我们也不想拆。”看着地面堆成小山的残梁碎瓦,一名居民这样告诉记者。
白鹿镇古建筑群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范围内的民居为何会被直接拆除?四川日报·川报观察民情热线(028-86968696)记者就此进行调查。
居民
镇政府不批复修缮老房申请
为排危只能自拆房屋
在合江县白鹿镇白鹿社区幸福街入口处,一块刻有“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白鹿古建筑群”的石碑非常引人注目,一旁的石碑详细介绍古街道始建于清顺治年间。
▲幸福街入口处,有一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川报泸州全媒体中心供图)
保护范围为:以幸福街为中心向四周外延20米。而幸福街的石板路,更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白鹿茶马古道。
▲2012年白鹿古建筑群老照片
然而,当记者走入幸福街,却见街两边有着非常显眼的三处房屋废墟,一路上还有不少房子大门上写有“此房属危房”字样。
▲幸福街内,每走十几步,都能看到标记有危房标识的老房子,接下来还将有几户老房被拆。魏冯摄。
对于这样的景致,前来参观的游客议论纷纷,“古街拆得乱七八糟,太可惜了。”、“走几步都贴的危房拆除标识,还有好几处废墟,煞风景,以后不会再来。”
据当地民众介绍,据当地民众介绍,被拆除的三户民居,均有百年以上的历史。而拆毁房屋者则是三户屋主——居民彭胜明、冯学清、杨学会。
▲幸福街入口处,被拆的三户古民居。(川报泸州全媒体中心供图)
但对于这次拆除,屋主们却很有意见,他们认为自己是被逼拆的。
居民们告诉记者,今年6月,他们收到了一份排危通知书,通知书由白鹿社区居委会开出,上面写着:“你家位于白鹿镇幸福街的房屋是危房,随时有垮塌可能,为防止意想不到的安全事故发生,请你立即排除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否则后果自负。”
对于排危,居民们首先想到的是修缮,而按规定,此类古民居,如需修缮或重建,必须由房主本人自行向当地社区和镇(街)政府申请,由镇(街)审核同意后严格按照审核后的方案实施,如涉及文物保护的,需按照程序征求文物主管部门意见。
为此,居民张和(化名)告诉记者,他们曾经多次向社区和镇上申请修缮房屋,但申请打上去几年了,至今都毫无回音。
修缮申请迟迟无回音,但排危却不能等。“前段时间,下了暴雨,房屋垮塌了一些,社区工作人员隔三岔五让我排危,说碎瓦砸到人得自己负责。”张和告诉记者:万般无奈下,他们只好把房子一拆了之。
“想维修房子,镇上不批;你说除了拆,还有啥子办法排危?”张和说。
▲幸福街入口处,被拆的三户古民居。(川报泸州全媒体中心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