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寇敏芳
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对近期查处整改的12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此次通报的乱占耕地建房包括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产业三类,代表了四川乱占耕地建房中的典型问题,均已整改拆除。
通报的案例中,产业类乱占耕地建房项目占比最高,包括乱占耕地修建仓储设施、工棚、厂房、钢架棚、养猪场等,违法主体既有企业也有个人,还涉及集体经济合作社。
记者梳理发现,由于产业类项目用地需求比较大,一旦出现乱占耕地修建的行为,对耕地破坏更加严重。比如巴中市巴州区滋盛农业合作社违法建设厂房案,2020年11月,滋盛农业合作社违法占用巴州区玉堂街道寨子包村17.5亩耕地建设厂房,这是此次通报案例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最大的一起案例。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后,2021年3月,该合作社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在此次通报的案例中,占比第二高的是乱占耕地建住房,如乐山市马边县曲某、眉山市仁寿县肖某、宜宾市江安县邱某、达州市大竹县何某、凉山州会东县陈某等均违法占用耕地修建住房,违法占用面积最大达到0.68亩,最小达到0.18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报的案例中还有一起是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罗星村村民委员会违法修建公共服务设施。这反映出仍有部分地方基层组织耕地保护意识欠缺。
通报指出,这些典型案例暴露出全省各地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仍然屡禁不止,一些地方遏制新增违法还不到位。
所有通报的案例在发现违法问题后,很快就得到了处置。12起案例中,有7起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发现问题后当月就进行了拆除整改。
省自资源厅表示,各地要深刻认识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根本上是为了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保住粮食生产能力,要聚焦保耕地、保粮食安全这一本质目标,坚定不移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市县党委和政府的属地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各地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检查;要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动态巡查,结合卫片执法、违法线索举报等途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格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通知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对2020年7月3日后的顶风违建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置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