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近期备受关注的海南“校长开房”等学校教职工对中小学生严重人身侵害事件,和成都市教育局近日出台的《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四川省在师德建设和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方面的又做了哪些工作?
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张旭回答: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首先应当是一个师德高尚的队伍。长期以来,我们四川非常重视教师的师德建设,始终坚持把教师工作当中的师德建设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先后也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比如《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这些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教师职业行为的要求,同时指导全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教师的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
最近出台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更是明确规定,要始终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将师德教育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严格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建立师德档案,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审、专家选拔、岗位聘用、评优奖励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师德评价和监督机制,建立师德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失德行为。
近日,成都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出台了《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与原《准则(试行)》相比,《准则》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师德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倡导与禁行相结合、激励与惩处相结合,对原有内容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并将一些细则进行整合或细化,使之更加简明、更具可操作性,值得其他地区借鉴推广。
近年来,我省中小学校未发生教职工对学生严重人身侵害的事件。今后如有发生,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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