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内中小学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 力争每年10%左右教师交流
有网友问道:我省在加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推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方面,主要有哪些工作举措和成效?
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张旭表示: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加快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的意见》,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建立县域内教师城乡岗位定期交流制度。每年教师交流的数量原则上达到辖区内教师总量的10%左右。
二是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中小学校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及以上的农村中小学任教经历,才能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
三是完善乡(镇)中心校与村小(教学点)教师定期轮换制度。在乡(镇)中心校及其村小(教学点)任教满9年的教师,一般应在本乡镇轮换。
四是完善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制度。
五是完善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制度。通过“结对子”、“手拉手”等多种形式,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
六是完善城乡教师交流的激励机制。在职务评聘标准条件上对农村教师予以倾斜。对有在农村边远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在表彰奖励、职务评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最近出台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也对加强教师交流作出了明确规定。
多年来,我省各地积极按照规定要求,大力开展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探索出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具体办法,我们相信,通过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引导和鼓励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名校教师向薄弱学校的交流,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将更加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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