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物业费为何比业主贵5倍多?原来安置户有补贴

2019-03-19 14:48:31来源:红星新闻编辑:何勇

物业回应

以住房实际使用性质来定

租客不享受补贴

针对此事,3月18日红星新闻走访了小区物业公司以及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办,得到的相同解释:该小区为安置小区,物业费分为了安置户和非安置户进行收费,安置户享有政府补贴,租客为非安置户不享有补贴,是按政策合法收费。

物业公司项目经理贾仁全拿出了小区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向红星新闻介绍,合同中在物业管理服务管理费中有明确规定,安置户每平米1毛5,非安置户则是多层0.4元,高层0.8元,不足部分由街道办补贴。

另外,他表示需要特别解释的是,费用区别收取的认定并非以住房性质是否为安置来定,而是以实际使用人的性质,因此,租客属于非安置户不享受补贴。

不过,贾经理坦言,在实际的收费过程中却是存在一些漏洞。“一些房东(安置户)在出租房屋后并未根据相关要求物业进行登记备案,虽然房屋出租,仍自己缴费,这时物业则还是以安置户标准收取,因此才会出现了刘女士类似的情况。”

关于物业公司的解释,红星新闻向中和街道办进行了求证,获得了同样的回应。同时,高新区物价部门也给予了刘女士回应,确实是安置户享有政策补贴,补贴并非按照住宅性质是否为安置房,而是根据实际使用人的情况来。

红星新闻记者 张肇婷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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