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施杰:打造公共监督平台 让公众成为“移动电子眼”

2015-03-03 09:21:3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史册记者:吴楚瞳 吴忧

施杰为本网记者展示自己的提案

立法建议 来源于工作与生活

记者:我们都知道,您在2009年成为孙伟铭案二审辩护律师,孙伟铭因“危险方法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由死刑改判无期后,您在2010年3月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的提案。次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正式实施,您也因此被称为全国建议“醉驾入刑”第一人。当选政协委员之后,您向全国政协提交的建议大多数都是立法建议,这应该与您的工作有关。除了关注交通方面的问题,日常您还会关注哪些话题 ?又是如何去收集资料提出建议?

施杰:我的提案和建议,就是来源于日常的工作与生活。

比如自己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性的缺陷,或者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针对这些进行调研,看看是否带有普遍性。比如孙伟铭案,通过办案后再来反思,当时醉驾致人伤亡老发生,而且屡禁不止,我由此想到刑法的教育与震摄功能。老百姓有时候,看似不太严重的恶意,往往会导致极严重后果,最终会后悔莫及,“醉驾入刑”也是为了保护行为人本身。

再比如对促进司法改革、司法公正,我去年、今年都提交了建议。去年提交建议后,去年最高法也有一个提案承办人多次联系沟通,我也实在地看到最高法对审委会的制度已有巨大变化,但是不够彻底,所以今年我再度提交建议,希望审委会回专家咨询角色,不肩负对案件判决的权利。审理则裁判,裁判则终身公司追责。目前纠正的几个错案,比如呼格案,赵作海案,无一例外是是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终身责任追究对这种集体讨论,根本没法追究到某个人身上。

建议的第二类是生活中有普遍性、有共性的问题。比如今年我提交的《关于加强对城市绿化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建议 》,就是因为我住的小区旁边就有一个城市公园。这个公园已经荒在那儿10多年了,修了一个违章建筑,也成为烂尾楼,我找了一圈发现没人管。另外就是198公园附近的二手车市场,这一带以前有苗圃、树木,现在被非法侵占成二手车市场,监管部门职能部门在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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