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房地产公司老总不雅视频泄露被反复敲诈

2015-08-21 05:41:41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刘波

   欲壑难填“不给200万就公开视频”

20万意外之财,对于花钱如流水的李非来说,并未坚持多久。

拿到钱的当月,他就多次从卡上取钱,到处吃喝玩乐。后经调查,他曾到成都某奢侈品店购买女士LV包,虽然使用了他人的身份证订货,但在买包时却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去年5月31日,挥霍完这20万后,李非又打起了曲渠的注意。他换用“132”、“130”开头的手机号码,再次向曲渠发送短信和不雅视频截图,要求对方打款200万了结此事,“如果不给这笔钱,就当着你公司所有员工的面公开视频。”这样的威胁持续了近20天。

无奈之下,曲渠向警方报案。6月20日,警方在锁定李非行踪后,在成都春熙路将其抓获。随后,警方又对李非位于新都区大丰镇的暂住房进行搜查,查获银行卡一张、电脑优盘一个。经核实,该银行卡账户与曲渠打款20万的账户一致,而电脑优盘中也存有敲诈短信记录。

   法院判决男子敲诈获刑8年罚款2万

成都市中院二审认为,李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公开不雅视频相要挟,两次勒索被害人曲渠财物,其中第一次勒索20万元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第二次勒索,因被害人曲渠未交出财物致其敲诈行为未得逞,就该次而言属犯罪未遂。

法院同时查明,李非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次犯罪,应从重处罚。据此,成都市中院二审判决李非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责令李非退赔曲渠20万元。

华西都市报记者吴柳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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