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县千村行·利州丨项目资金变“股金”每年有分红

2020-11-11 09:21:39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邓强

9月24日,利州区白朝乡徐家村香菇产业园里,村民跟往常一样,忙着把要运到县城的新鲜香菇搬到车上。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向宇摄

9月24日,利州区白朝乡徐家村,农户在木耳产业基地采摘木耳。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向宇摄

“国庆节这几天生意好,我们每天都要忙到晚上8点过才能吃饭……”10月8日晚,当记者联系到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金鼓村三组的贫困户孙海山时,他正在“四季绣”农家乐和同事一起吃饭。从2015年开始,孙海山就在广元市勤丰合作社下属的“四季绣”打工。

虽说是打工,但是孙海山在合作社中有1.25万元股份,其入股的费用来自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合作社里有80户贫困户和我一样,不久前我们才分了一次红,我拿到了713元。”

财政支农项目资金为啥会入股到合作社当作贫困户的股金?哪些贫困户可以享受这种待遇?记者近日深入广元市利州区进行了探访。□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庭铭邓童童

贫困户有“优先股”,每年保底分红5%

早在2015年,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广元市利州区开始探索实施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资产,并以“优先股”的形式全部量化给当地的贫困户。

“这叫作资产收益扶贫,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为贫困户探索一种稳定的增收渠道。”利州区扶贫开发局局长白洋介绍,在2015年刚开始的时候,省上共下拨300万元资金,利州区把资金分成两部分,分别入股两家农村合作社。“其中,在龙潭乡金鼓村的勤丰合作社入股100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入股勤丰合作社的100万元资金以“优先股”的形式全部量化给金鼓村、柏佛村、桃园村的80户贫困户。优先股,就是指无论合作社盈利与否,都会每年保底给贫困户分红5%。如果有多的盈利,这些贫困户将和其他入股社员再分一次。

随着合作社收益的增加,贫困户的分红每年都会上涨。“2016年以来,我们的分红从625元涨到去年的713元。”孙海山告诉记者,再加上自己在农家乐的务工收入,仅仅靠合作社各项收益,每年就可以收入2万多元。

利州区共有贫困户5000多户,分布在不同的行政村,如何实现资产收益扶贫对贫困户的最大覆盖?为此,利州区探索出合作社就近覆盖贫困户的办法。“也就是说,享受到这笔资金的合作社必须对就近村的贫困户进行覆盖。”白洋说,从2015年到现在,累计有1260万元的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入股利州区的26家合作社,共覆盖1448户贫困户,已累计分红133.78万元。“目前,已经基本实现区内每个乡镇都有一个入股的合作社。”

专业合作社可申请,需经三级程序审核

根据相关文件,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龙头企业等,均可以成为实施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资产收益的实施主体。为啥利州区选择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哪些合作社才能拥有资格?

“其实,这是我们探索规避风险的一个办法。”白洋坦言,这笔钱入股的目的就是要让贫困户有固定的收益,因此,选对一个经济实体让资金增值就显得很重要。

通过前期的调研,白洋和同事发现,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尚在起步阶段,还不太成熟,不便入股;如果把这笔钱投给企业,又可能会面临资金安全风险。利州区最终选择的是把钱入股到已经见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这样,一方面便于我们监管,另一方面也能更好更快地产生效益。”

按照利州区的相关规定,凡是使用支农项目资金入股的合作社要有较好的经营状况、具有较大的规模和较强的带动能力等条件。最终在确定专业合作社名单时,还需经乡镇、区扶贫开发局以及区政府的审核。“这样,就形成了从下到上的三级程序审核,尽量保证把支农项目资金效益发挥最大。”白洋介绍。

现场监督+事后报账,监管资金和收益

“从2016年开始,合作社分红的时候,乡镇和区扶贫开发局的干部都到了现场的,保证我们能够分到钱。”回忆起分红的情景,孙海山仍然印象深刻。

“为了保障分红能够顺利地发放到村民手中,每个合作社分红的时候我们都会去。”利州区扶贫开发局业务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还会和乡镇干部等一起对合作社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查,保证贫困户确实能够按照比例稳定增收。

在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当地还采取事后报账的方式进行监管。

2016年,起步不久的广元市俊良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亟需一笔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种子购买。“90余万元注入进来,确实解决了很大的问题。”广元市俊良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谢红兴告诉记者。

不过,这90余万元资金并不是直接打入相关账户上,而是需要专合社先进行垫付,然后将使用的事由、花费的多少报告给乡镇,再由村、乡镇、区进行逐级验收和抽检。最后,凭发票在财政专户报账。“这样,就从制度上杜绝发生套取资金的情况。”利州区扶贫开发局业务股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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