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一车主违法记录未处理年检被拒 起诉交警队 官司赢了

2015-09-10 06:34:46来源:成都商报编辑:刘波

  >为何不年检?

  交管部门这样说——

  不处理车辆违法记录 系统无法办年检

  在诉讼中,广安市交警支队指出,道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是检验不得附加条件,但即便是免检车辆,公安部的通知规定,申请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原告在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方面不能选择性地适用,因此原告车主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安市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就记者提出的疑问给予了相应解答。该工作人员称,交管部门负责办理车辆年检的系统安装的是全国统一的系统,系统自动生成“违法处理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如果不处理车辆违法记录,系统无法办理年检业务。“虽然我们输了官司,但我们业务部门无法自动改变系统程序,也不存在对现有审车业务有什么影响。”该工作人员称。

  专家说法

  车辆年检道法有规定

  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法无授权即禁止,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既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将处理违法记录作为年检车辆的前置程序,那么交管部门就不能违法增加公民的义务,更何况法律还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王成栋分析,根据道法的规定,机动车年检只需要提供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年检条件,比如先处理违法记录、缴纳路边停车费等,这些随意增加公民义务的做法都是法律所禁止的。“尽管公安部有《通知》规定,年检前必须处理完毕违法记录,但这样的规定明显与法律相抵触,不能作为司法和执法的依据。”王成栋称。

  对于依法确定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王成栋称,交管部门具有执法权,可以依据行政强制法对被处罚车主进行强制执行,有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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