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余姝满
近段时间,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召开和电视专题片《反腐为了人民》的播出,让“反腐败”成为热搜词,其中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引发不少热议。
相较于传统腐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往往行为更隐蔽、手段更隐形、伪装性更强,实质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违法的勾当。怎么隐性变异、怎么手段翻新?通过妻子实际控制公司,用市场活动掩盖腐败行为;自己台前办事,妻儿、兄弟等在背后收钱;大部分受贿所得都是找人代持,多套房产、商铺,全部登记在别人名下……《反腐为了人民》播出的第三集《揭开腐败隐身衣》,撕开多名“大老虎”大搞权钱交易的“画皮”。
新型腐败之所以新型,隐性腐败之所以隐性,是因为它跟整个经济活动嵌套在一起,一般难以察觉和识别。回顾近年来的案件可以看到,有的通过“影子公司”谋利,有的打着“借贷”“投资”等幌子敛财,有的大搞“期权腐败”,还有的通过虚假交易、银行揽储等方式间接谋利……“一手交钱、一手办事”的权钱交易少了,变异翻新的贪腐多了。可不论腐败如何“七十二变”、隐身障目,究其本质都是权力寻租、以权谋私。必须正视的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隐蔽性、迷惑性往往带来更大的危害性,腐败潜伏期一旦变长,对营商环境、政治生态的破坏程度也会随之加深,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不管贪腐手段再“狡猾”,都是“狐狸的尾巴”,终究是藏不住的。新形势下的反腐工作,亟需人防与技防结合,稳妥推进“智慧反腐”。从利用大数据进行全景式、靶向式扫描,到实现多部门联手调查,哪怕是复杂的嵌套方式,哪怕层层设防,最终也会被大数据分析手段彻底揭露,现出“腐败”这一原形。比如,《反腐为了人民》第三集中,专案组以掌握的举报线索为抓手切入,运用大数据手段进一步关联搜索,进行穿透分析,发现了更多可能相关的影子公司、代持嫌疑人、行贿嫌疑人,层层剥开伪装背后的真相。从各地实践来看,在新的反腐败技术、手段、方法等面前,腐败分子越来越无处遁形。
面对腐败的“变种升级”,零碎敲打不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行,还必须拿出反腐“道高一丈”的决心和战术,系统性地升级反腐败斗争的方针策略。比如,优化长效监督机制,拓展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腐败预警和监测机制;深入研究腐败隐形变异的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打好协同战,等等。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下大力气压缩其生存空间,才能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