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

2015-12-01 18:00:0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史册

八、实施创新人才战略,充分激发创新者动力活力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把激励创新者的积极性放在优先位置,用好利益分配杠杆,按照创新规律培育和引进人才,按照市场规律配置、激励和使用人才,努力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

(一)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激励机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让科研人员在创新活动中得到合理回报。开展科研院所、高校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去行政化管理试点。提高科研院所、高校职务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的比例。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财务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提高劳务经费支出占比。鼓励科研人员在完成教学科研本职任务前提下,面向企业和社会承担科研项目,所获收益由个人及其团队支配,劳动报酬部分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对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可实施股权和期权激励。国有企事业单位与发明人可共同申请、享有和实施专利权。建立人才功勋奖励制度,设立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

(二)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基础教育培养模式,突出创造性思维培养。实施高校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开展启发式、探究式、研究式教学方法改革试点。加快部分省属普通高校转向应用技术型,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增进教学与实践的融合。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和科技人才培养计划,依托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端产业发展的紧缺人才。加大青年拔尖人才培育,稳步扩大博士后设站规模。推行开放式校企联合培养模式,以订单式和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培养技能型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兴办职业教育机构。

(三)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建设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和绵阳科技城“人才特区”,创建成德绵创新驱动人才示范区。加强与海内外名校名院名企的战略合作,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等重大引才工程。支持国有企业采取市场聘用、股权激励、特聘顾问等方式,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职业经理人。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外籍人才和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开展技术移民和投资移民、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在川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川就业等试点。

(四)探索建立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方式,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发和基础研究的人员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强化创新实践能力评价,增加知识产权运用、成果转化和推广、创办领办企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调整不恰当的论文要求。开辟海外引进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人才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回国工作、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其国外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下放职称评审权,建立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机制。引入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人才评价。

(五)建立完善人才流动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在职离岗创业,所取得科技成果可作为在原单位职称评定依据。允许科研院所、高校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前提下,到科技创新企业兼职兼薪。允许科研院所、高校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完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发布制度,探索建立人才需求预测机制,促进创新人才供需高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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