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

2015-12-01 18:00:0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史册

五、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提升支撑创新发展能力

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整合创新资源,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院校协作、多元投资、军民融合、成果分享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为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企业牵头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在合作共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基础上,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产学研协同,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企业自建或与科研院所、高校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研究制定一批特色优势产业的技术路线图,明确技术壁垒和知识产权风险,选准技术瓶颈,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

(二)充分激发科研院所创新积极性。推进公益类科研院所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人员激励机制,强化财政资金扶持,提升服务创新发展能力。对于前沿和共性技术类科研院所,建立财政经费、项目经费、技术收益等多元投入发展模式。推动具备条件的应用研究类、工程开发类科研院所转企改制。推进转制类科研院所股份制改造,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新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重点支持按照市场化原则、产学研用协同建立一批利益共享、产权明晰、风险共担的产业研究院。支持中央在川科研院所参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就地转化科技成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有效发挥高校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探索“企业需求+高校研究”的运行模式,发挥高校在人才培养、原始创新、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选择30所在川部委属和省属高校开展创新改革试点,对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学科。鼓励高校主动承接国家和我省重大科研任务,开展应用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高校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释放高校技术溢出效应。推进校地合作,鼓励高校与市县联合建立产业园区、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撑地方产业创新发展。推进校企合作,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提高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改善高校办学条件。

(四)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用好“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机遇,把科技创新与经济开放更加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吸纳全球创新资源,主动融入全球创新体系。加强与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合作,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扩大科技计划对外开放,鼓励境外投资者来川设立研发机构,共同建设区域研发中心。优化境外创新投资管理制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联合研发、专利交叉许可等国际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积极推动我省与国(境)外友好省(州)、合作院校的交流合作。鼓励参加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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