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

2015-12-01 18:00:0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史册

四、发展壮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创新发展增长点

发挥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加快培育具有较强影响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形成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的格局。

(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确定培育条件,建立培育后备库,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和新认定企业给予财政后补助。探索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分类认定制度,扩大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开展龙头企业创新转型试点,在重点产业领域遴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创新引领能力的龙头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优先挂牌上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运用水平。实施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设中央研究院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

(二)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探索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有效模式,分行业、分领域打造一批科技型中小微领军企业。支持建设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开展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专利信息推送服务,降低企业研发时间和成本。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自主创新项目引导作用,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打造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支持平台和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拓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加快做大做强。

(三)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参与制定重大技术创新计划和规划,扩大企业创新决策话语权。鼓励企业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产业目标明确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全部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加强对企业创新的政策支持,建立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新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改进企业研发费用计核办法,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加大创新转型考核权重。

(四)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强化政府对创新活动的服务和引导,将更多的研发机构建设到企业、更多的创新人才引进到企业、更多的创新资本投入到企业、更多的科研项目配置到企业、更多的科技成果转化到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促进创新要素融合重组,提高创新资源在企业的集聚度。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竞争性产业技术创新的研发方向、技术路线和要素配置领域,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决策。引导科研院所、高校更多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和服务,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研发机构流动。加大对企业主导的新兴产业链扶持力度,支持创新型骨干企业整合创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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