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2018-03-07 14:54:2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陈昶

个人信息泄露 商家赔礼道歉

【案情简介】

2017年4月中旬,遂宁市城区多名消费者不断收到当地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者)推销住房装饰装修服务电话和短信,影响正常生活,于是向遂宁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投诉,要求公司立即停止滥打电话和滥发短信行为。

【处理过程及结果】

遂宁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通过调查发现,经营者有一本纸质信息表册,表册中有近年来遂宁市区8个较大楼盘购房者的信息,包括业主姓名、房号、面积、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4141条。这些信息是经营者员工通过他们在一些售楼部当售楼服务员的朋友处获取购房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发送商业信息、影响消费者正常生活行为,已构成了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侵犯,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立即停止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同时,启动了”诉转案“程序,遂宁市工商局对经营者作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和罚款8000元的处罚。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的典型案例。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的行为应当依法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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