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领机变贷款 全额返现难兑现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德阳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市区分会(以下简称消委会)陆续接到13名消费者投诉称德阳市区某通讯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者)开展的“参与分享活动、免费领手机”活动,因经营者宣称的返还现金可以足额抵扣贷款的承诺不能兑现,消费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在与经营者多次协商无果后,遂即到消委会进行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委会受理投诉后,经调查统计,共涉及的消费者人数为35人,涉案金额近30万元。经核实,经营者于2016年12月开始与“某公益基金会”平台联合开展“免费领手机”活动,通过“消费返利平台+小贷公司按揭”的模式,吸引消费者贷款消费,但自2017年1月下旬开始,“某公益平台”每天返现金额不足以支付贷款本息,引发消费者投诉。消委会以贷款凭证以及平台返现资料等依据认定经营者未尽到向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未履行向消费者所作的承诺,应当承担责任。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消费者承担2000元平台费及6000元手机款,“某公益平台”继续返现金仍归消费者,由通讯经营部承担400元平台费及消费者的贷款利息。针对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行为,立即启动“诉转案”程序,将相关线索移交工商部门查处。截至2月22日,35名消费者的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
本案中,经营者宣传所谓的免费却以高于市场价格的商品或者服务以附加条件的形式销售给消费者以转嫁自身的经营成本,实质是通过按揭贷款+平台返现的方式吸引消费者贷款消费。返利模式不可持续,通过“后人”交纳的平台费来支付“前人”的返现,让消费者在“温水煮青蛙”的效应中失去正确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以虚假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涉嫌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