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院首次发布十大年度案例 多个民生关注度高的案件入选

2015-01-22 17:23:3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彭焘记者:谯娇

病死猪肉加工牛肉干被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

2011年8月起,为了牟取巨额利润,莫三平以远低于市场平均价格购买病死猪肉、狐狸肉、母猪肉共计388吨,伍正会安排公司员工将其中的357吨生产成肉干约102吨,并将该肉干以“牛肉干”的名义销售给成都金太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金额高达523万余元。

同时,自2011年7月起,广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在与莫安安等60余人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由被告人莫三平、伍正会采取虚构采购牛肉652吨的事实,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546张,票面金额达1333万余元,抵扣税款173万余元。

广安中院认为,广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将病死猪肉、母猪肉、狐狸肉等非牛肉生产的肉干以纯“牛肉干”的名义销售给成都金太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金额高达52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而广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虚构采购牛肉事实并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用于抵扣税款17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遂以上述罪名分别判处被告广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罚金500万元,被告人莫三平、伍正会、莫安安有期徒刑十九年、十六年、三年,并对三被告人并处罚金300万元、300万元、5万元。

专家点评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本案即是人民法院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从严惩处,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的典型案例。本案被告单位、被告人为谋取暴利,以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方式将病死猪肉、母猪肉、狐狸肉等加工成“牛肉干”对外销售,数量大,持续时间长,不仅以假充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假冒的生产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重危害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法院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后果,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对被告单位、被告人从重处罚,体现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的态度,达到了惩罚犯罪,震慑犯罪,预防犯罪的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袁志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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