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贡新星源公司因受经济下行资金断链影响陷入破产边缘又“涅槃重生”破产重整案
新星源公司是以生猪、肉牛养殖、加工销售为主的集农、工、贸、现代物流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化国家级龙头企业,涉及职工1700余人。2013年,自贡市新星源食品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向荣县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申请将自贡市新星源物流有限公司、四川清淞湖养殖科技有限公司、自贡市聚源农牧有限公司、自贡市佳乐美食品有限公司、自贡市鲜中美冷鲜肉连锁销售有限公司、自贡华信伟业纸箱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神龙茶业有限公司、自贡市新五州农牧有限公司、自贡市忠源贸易有限公司、自贡源丰养殖有限公司、自贡荣都农产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四川新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新源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3家关联公司纳入自贡市新星源食品有限公司合并重整。
荣县法院在论证后,裁定进行合并重整,并依法指定了管理人。新星源公司破产重整经资产清理评估、债权申报登记、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等程序,制定了重整计划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报请荣县法院批准。荣县法院审查后认为,新星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的债务人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出资人的股权权益调整、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等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重整投资人的招商程序及投资人的确定、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荣县法院遂于2014年1月依法作出裁定,批准新星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了新星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专家点评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辜明安认为,在经济下行的特殊形势下,一些涉及民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可能因为融资困难、经营不善或债务纠纷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而资不抵债,陷入破产边缘。放任这些企业“一破了之”既不利债权人利益实现,亦将导致职工失业,产生诸多社会问题。因此,法院在处理相关破产或重整案件时,应尽可能争取地方政府、债权人的支持,形成可行的重整计划。
本案是重整成功的典型案例。新星源公司作为大型农业企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荣县人民法院根据自贡市新星源食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该公司重整申请,并依法指定管理人和债权人会议主席单位。在重整期间,在地方党政支持下,依法形成并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法院最终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破产重整程序。该案的依法成功重整,不仅化解了企业经营危机,使1700名职工就业得以保障,而且使债权人利益得到最大限度保障,达到了“多赢”效果。